信息技术应用培训教育工程实施方案
信息技术应用培训教育工程(简称ITAT教育工程)是一项面向全国的实用型信息技术人才培养工程。根据ITAT教育工程的总体发展规划,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组织机构及职责
ITAT教育工程设领导小组、专家组、教研组、工作组、推广中心、培训基地及认证培训点,其组成原则和具体职责如下:
1、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相关领域领军人物组成,负责研究决定ITAT教育工程重大问题,协调有关方面工作。
2、专家组
专家组由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央美术学院、北京电影学院、中国传媒大学等国内著名高校的知名专家组成,定期召开专家会对ITAT教育工程的教学工作进行指导,制定和修订培训计划、评审教材和课件。
3、教研组
教研组由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央美术学院等国内著名高校的IT专业资深讲师以及国内外知名IT企业的工程师、设计师组成,负责ITAT教育工程教学资源的开发和建设,参与课程配套教材编写、课件素材制作和认证题库建设工作。
4、工作组
工作组设在北京,负责ITAT教育工程的具体实施。
5、推广中心
推广中心是根据ITAT教育工程的发展规划和总体部署,在部分省市批准建立的ITAT教育工程地区推广机构,主要职责是与当地各级各类教育教学单位合作,开展ITAT培训、考试和认证工作。
6、培训基地和认证培训点
培训基地和认证培训点是经信息技术应用培训教育工程管理中心授权,开展ITAT教育工程实施工作的各级各类教育教学单位。培训基地和认证培训点可通过互联网获取最新的ITAT教育工程课件,在本地局域网范围内采用网络教学的方式组织学习,;同时,也可按照ITAT教育工程的认证课程体系,开展考试认证、纳入教学计划(课程置换)等工作。
二、课程体系
ITAT教育工程及时跟踪信息技术的最新发展,根据国内不同层次人员情况,定期召开工程专家工作会议修订课程体系,完善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并依此推出符合市场需要的教材和课件,逐步使ITAT教育工程的培训认证系列化、规范化、规模化。
ITAT教育工程课程体系的制定原则是:求新、求快、求实用、覆盖面广、方式灵活、扩展性强。
三、教材与课件
依据专家组制定的ITAT教育工程课程体系、考试大纲和教学大纲,教研组采取任务驱动法进行教材的编写,并完成课件素材的制作工作。ITAT课件是基于Web的流媒体课件,可实现网上在线点播。课件集视频、音频、图像、文字等多种媒体于一体,充分发挥各种媒体在教学应用中的优势。视频部分清晰地记录了授课教师的操作内容,将教师的上机环境搬到了学生的桌面,改善了学生学习信息技术课时理论与实践分家的缺陷,有利于学生更直观、容易地学习授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图文混排的电子板书多层次、全方位地对视频内容进行辅助讲解,加强学习效果。
四、学习方式
1、面授培训
ITAT教育工程培训基地依据ITAT教育工程的课程体系、考试大纲和教学大纲,采用ITAT教育工程以实用为导向、以任务驱动教学法编写的教材进行面授培训。
2、局域网范围的课件学习
ITAT教育工程培训基地可通过光盘形式或者从网上下载的方式,将ITAT课件下载到本地服务器上,供学生在局域网范围内自主学习。
五、工作模式
1、考试认证模式
学生完成学习后,在ITAT教育工程培训基地报名参加ITAT认证考试。申请考试人数满30人后,ITAT教育工程培训基地向工作组在线提交考试申请。工作组审核批准考试后,于考试当天派出工程巡考员对考试过程进行监督。考试结果在线提交,工程阅卷组统一阅卷。成绩合格的学生可获得ITAT教育工程职业技能证书。
2、纳入教学计划模式(课程置换)
授权成为ITAT教育工程培训基地的各大中专院校,可结合ITAT教育工程的教学资源(课程体系、考试大纲、教学大纲、教材和课件)在全校范围内开设相关课程,并提交《纳入教学计划申请表》。经工作组审核批准后,申请纳入教学计划课程的教学考核成绩可作为ITAT教育工程的认证考试成绩,成绩在70分以上的学生可自愿申办ITAT教育工程职业技能证书。该工作模式仅针对各大中专院校,执行单位必须是院校的教学行政主管部门。
六、 培训基地申办条件、申办流程及管理办法
ITAT教育工程培训基地负责ITAT教育工程在当地的具体实施,培训基地建设是ITAT教育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其建立程序及管理办法如下:
1、培训基地申办条件
全国ITAT教育工程培训基地是由经过严格挑选的、具有一定教学实力且积极性较高的各级各类教育教学单位、企业培训中心或其他具有办学或培训资质的单位承办。具体条件如下:
(1)具有5名以上专职教师;
(2)具备符合教学要求的网络环境和实验室环境;
(3)具备50台以上教学用计算机;
(4)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开展过信息技术培训或开设了信息技术教学课程。
2、ITAT教育工程培训基地申办程序
申办单位填写《全国ITAT教育工程培训基地申请表》,上报ITAT教育工程工作组。经ITAT教育工程领导小组审批后,申办单位缴费、签署协议,并由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发放授权铜牌和授权书。
3、管理办法
(1)ITAT教育工程培训基地设负责人和联系人各一名。负责人和联系人的基本情况报ITAT教育工程工作组备案。
(2)ITAT教育工程培训基地可以ITAT教育工程培训基地的名义开展培训工作,但不得刻章开展工作。
(3)ITAT教育工程培训基地应按照ITAT教育工程统一的课程体系进行培训。如果ITAT教育工程培训基地根据当地需要开展与课程体系不符的培训并考试认证,应提前上报ITAT教育工程工作组审批。
(4)ITAT教育工程培训基地应对教师进行必要的强化培训,并积极选派教师参加ITAT教育工程组织的师资培训,确保培训工作高质量进行。
(5)ITAT教育工程培训基地应严格执行ITAT教育工程的考试管理办法和费用标准,配合工作组做好认证考试的组织与监管工作,以维护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6)ITAT教育工程工作组每年对培训基地进行一次审核,对违反协议条款的培训基地取消其资格、终止挂牌。
本实施方案自2013年1月28日起执行,其解释权归信息技术应用培训教育工程管理中心。
信息技术应用培训教育工程管理中心
201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