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ITAT教育工程培训基地年度审核通知书
鉴于我中心与你单位签订的关于承办全国ITAT教育工程培训基地的协议即将到期,依照《全国ITAT教育工程培训基地年度审核办法》,特通知你单位参加年度审核工作。
请你单位在15日内,将《年度审核登记表》填好盖章后邮寄或者传真至我中心,并将本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电子稿)发送至我中心指定的电子邮箱中。
ITAT教育工程工作组自收到你单位递交的《年度审核登记表》后的15日内,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你单位。
通过年度审核后,双方将续签协议。你单位将继续作为ITAT教育工程的培训基地开展工作,同时交纳年度管理费1800元。各培训基地可通过网络下载最新的ITAT教育工程课件。
如你单位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培训基地年度审核材料,将视为自动放弃年度审核权利,同时失去全国ITAT教育工程培训基地资格。自 年 月 日起,无权继续以ITAT教育工程培训基地名义开展一切活动。未能通过年度审核的单位,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自动取下培训基地铜牌寄回我中心,停止以全国ITAT教育工程培训基地的名义开展一切活动。
年度审核结果将在全国ITAT教育工程网站(www.itat.org.cn)上公布。
信息技术应用培训教育工程管理中心
2017年 12月30 日